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试题。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四、鉴定对象
专业从事速录工作的人员,公安、检察、
法院等书记员,政府机关文职人员,各院校(文秘、计算机、中文、法律、新闻、公安管理类和社会管理类等)相关专业应、往届毕业生。
五、证书核发
考核合格者,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,核发速录员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六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1年6月26日(星期天)
地点:广西速记速录协会-广西南宁市苏州路61-4号南宁职业教育中心402室
七、收费标准
报名考试费:2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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