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申报条件:——速录员(速度140字/分,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1.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结业证书。2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。 3.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。 (五)报名办法
本次鉴定采取个人、集体两种报名办法。
报名时间: 2011年10月18日—11月3日
报名地点:温州市飞霞南路202号(市委党校2号教学楼2208办公室)。
咨询电话:0577-88833850
(六)考务要求:
考生须如实填写《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》,并附上有关学历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二寸近照3张。
(七)证书:考试经理论知识、操作技能考核,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(含60分)为及格,可获得由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速录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,作为该职业就业上岗的有效证件。
(八)收费标准:
参照市物价局《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温计费[2004]481号)和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温价费[1995]78号、浙价费[1995]228号)的规定,速录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为21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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