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)面试、体检和考核
从文字录入测试合格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按照文字录入测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。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:1的比例确定,体检标准参照《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,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: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。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报名时间:2011年9月29日-9月30日,10月7日
上午:8:30-11:30下午:14:30-16:30
报名地点: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10室
(地址:中山西路177号)
联系电话:82716005
注: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免冠一寸近照2张(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同意的证明)。
六、待遇
1、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,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2、单位不解决住房。
七、本简章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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